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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市打击破坏林地资源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上的讲话(资武)

设置字体大小:【 】 【打印】 【页面调色板  发布时间:2017-12-26


 坚定信心 攻坚克难

全力推进打击破坏林地资源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取得新进展

            bet365新地址党组书记、局长 资武

                 (2017年7月18日)

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局党组决定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总结经验,完善措施,对下步继续开展好集中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和自然保护区资源保护督查行动进行再部署、再强调、再安排。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开展专项行动的责任感紧迫感

    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把生态环境保护摆在了更加重要的位置。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要用严格的法律制度保护生态环境;十八届五中全会将绿色发展作为五大发展理念之一,明确提出了坚持绿色发展、着力改善生态环境的6大举措。长期以来,我市开展的集中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就是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系列决策部署的具体体现,有力维护了全市生态安全和林区社会治安和谐稳定。

    在整个专项行动中,各县区林业局、森林公安局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细化措施,认真开展清理、打击、整顿。近几年来,全市共查处各类涉林案件2600起(2013年1250起、2014年556起、2015年349起,2016年445起),有效遏制了涉林案件的发生,有效保护了林业生态安全,为建设森林玉溪、美丽玉溪作出了积极贡献。

    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我市森林资源保护和建设取得了较大发展。但我们必须清醒的认识到,森林资源保护与利用的矛盾日趋突出,违法违规侵占森林资源现象仍屡禁不止,究其原因,主要表现为:

    一是对森林资源保护的宣传力度不够。各县区对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的宣传力度不如森林防火宣传的到位。个别地方领导干部法律法规意识不强,认为只要是涉及"五网建设"、省市重点工程、民生工程的涉林问题,只要是有利于GDP增长,想怎么干就怎么干,不按规定出牌,少批多占、先斩后奏现象时有发生。

    二是重审批轻监管现象较为突出。个别县区对涉林项目的报批工作比较认真负责,但项目报批下来之后,事中监管不到位,少批多占,施工中出现的变更不批就干。

    三是对违法违规行为查处不到位。一些地方因管理缺失,执法不严,对破坏森林资源案件打击力度不够,责任追究和行政处罚不到位,降格处理,处罚力度小,以罚代刑、震慑力不大,违法成本低,起诉批捕率普遍偏低现象突出,导致一定程度上助长了涉林违法犯罪问题。

    因此,我们必须增强危机感和紧迫感,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完善措施,强化管理,扎实推进我市林业生态资源健康快速发展。

    二、突出重点、善谋勇为,深入开展打击非法占用林地等涉林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此次专项行动要按照"预防为主、标本兼治,打防并举、健全机制"的原则,突出重点,重拳出击,严厉打击和遏制非法占用林地等涉林违法犯罪活动,切实加大森林资源保护热点难点问题源头治理力度,加强和改进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通过集中查处一批大案要案,依法打击处理一批长期作案、团伙作案、顶风作案的违法犯罪分子和团伙,着力整顿一批破坏严重、管理混乱的重点地区,建立健全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机制,坚决彻底地将非法占用林地、肆意破坏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势头打下去,进一步提高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水平,增强全社会生态安全保护意识,巩固林业改革和生态文明建设成果,维护森林资源安全。为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统一领导,市政府成立了蔡四宏副市长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之前已经下发了通知,作出了部署。为迅速推进专项行动,确保取得实效,我重点强调5个方面的工作。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开展此次专项整治行动

    去年焦点访谈曝光大理事件警醒了我们,同时充分反映出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及社会各届对生态环境的高度关注,有利于我们正视问题、找准不足,促进我们进一步提升执法办案的能力和水平。全市各级森林公安机关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行动,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深刻认识加强林地、湿地和森林资源保护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要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争取理解支持。要切实强化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一把手"要亲自抓、亲自管,各县区要迅速成立组织领导机构,认真分析研判当前森林资源保护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按照"全面覆盖、动真碰硬,依法清查、严厉打击,强化保护、注重宣传"的原则,制定完善专项行动方案,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分解任务、细化措施。要带头督促检查专项行动各个环节的工作进展情况,下决心、下力气坚决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要不遗余力地支持执法部门的执法、打击和办案工作,确保专项行动排查到位、查处到位、整改到位。市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从即日起,抽调相关人员组成工作组分片包干对各县区进行督查。

    (二)深入排查,切实为执法打击奠定良好工作基础

    各县区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充分发挥林业执法和平安林区建设主力军的作用,与资源林政管理、野生动植物保护等部门积极配合,深入一线开展调查摸底和重点排查工作,深入剖析本地区破坏森林资源的突出问题,明确专项行动的打击重点和目标任务,为精确打击、精密防控、精准治理奠定基础。对辖区内未履行相关程序非法占用林地或未批先占、少批多占,以及毁林开垦、盗伐林木等问题,一定要进行地毯式清查,特别是各县区2014年以来打击处理过的非法占用林地的企业、地点等要进行一次全面核查,摸清底数,登记造册。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微博、微信等媒体,广泛发动群众提供线索。各县区在工作中发现的重大违法犯罪线索要及时向上级机关报告,不得隐瞒不报、压案不查。

    (三)突出重点,从严从快查处一批典型案件

    各县区要充分认识到此次专项行动是检验我市森林公安机关战斗力的关键时刻,也是展示主动作为、履行职责、发挥作用、外树形象的最佳机遇。各级森林公安机关要以此为契机,重拳出击、铁腕整治,从严从快查处一批重大案件,打出声势、打出形象、打出地位。工作中,要以群众反映强烈、媒体集中关注的情节严重、影响恶劣、涉及面广、久拖不决的案件为突破口,突出自然保护区、国家公园、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天然林区、公益林区、水资源保护区、重要交通沿线等资源丰富、生态区位重要地区,对存在问题进行深挖细查,力争发现一批线索、查破一批重大案件、处理一批违法人员,坚决将肆意破坏森林资源的势头控制住。特别要强调的是,各县区要结合目前正在开展的专项行动,对在自然保护区发生的涉林案件进行全面细致的排查梳理。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对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督查处理情况及其教训进行了通报,指出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存在违法违规开发矿产资源、部分水电设施违法建设违规运行、周边企业偷排偷放、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不力等问题,局部生态破坏问题十分突出。该问题的暴露,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教训十分深刻。各县区林业局,局属各单位要引以为鉴,坚持问题导向,善于发现突出问题,抓好整改落实,坚决杜绝类似事件在玉溪发生。目前,我局已经下发了自然保护区资源保护督查行动实施方案,各县区林业局要加强领导,高度重视此次督查行动,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要整合各方力量,成立督查推进工作组,制定方案,细化任务,明确责任,层层落实,不留死角。

    (四)严格执法,全面提升专项行动执法打击效能

    要坚持底线思维,对符合立案条件和标准的,必须依法予以立案,一查到底,严禁降格处理、以罚代刑;非法占用林地、非法采伐林木的经营性项目,要从重处理;对涉嫌非法占用林地的采石采砂、取土场、探矿采矿点等,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切实解决执法不到位、责任追究和处罚不到位问题。对办案阻力大、查处难度大的案件,要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争取公、检、法机关的支持,通过挂牌督办、异地用警等方式,排除干扰,坚决依法查处,一查到底。要严格落实案件过问登记制度,对以罚代刑、降格处理的案件逐案倒查责任,对失职渎职、干预执法的,要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对专项整治工作不到位,非法占用林地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查处不力,利用职权干预阻碍执法,弄虚作假、虚报瞒报,以及履职不力、监管不严、失职渎职的,要积极协助纪检和公检法部门,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失职渎职责任;构成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强化宣传,大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各县区要切实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合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微博、微信等媒体,面向社会大众,抓好重大典型案件、专项行动战果和国家法律政策的宣传,全力营造强大的舆论声势。要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优势与影响力,强化对专项行动的跟踪报道,做到即时动态消息与深度报道紧密结合。要把执法实践与宣传教育相结合,达到树立良好执法形象,震慑违法犯罪分子,教育广大群众的目的。针对专项行动期间可能出现的涉林违法犯罪热点问题和社会舆论关注的敏感问题,要加强分析预判,把握舆情引导主动权。对发生的敏感案件、事件要严格履行程序,严守宣传纪律,防止负面炒作。各县区在行动中总结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及重大典型案例,要第一时间上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我们将选取部分案件进行集中宣传报道。

    三、敢于担当,狠抓落实,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目前,专项行动的序幕已经拉开,各县区要鼓足干劲、持续加压,善始善终打赢此次攻坚战,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各县区林业局、森林公安局领导要充分发扬钉钉子的精神,保持力度、保持韧劲,善始善终、善作善成,高标准、高质量地落实好各项工作措施。

   (一)领导要担当。各县区领导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时刻把打击破坏林地资源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实到行动中。对于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一定要主动承担、主动作为,绝不能被动应付、事推人动。要以研究的状态推进工作,带领林业部门及全体森林公安民警完成好"规定动作"、谋划好"自选动作",实现工作的上档升级。同时要不断完善与检察院、法院等部门的协作配合机制,切实形成打击合力。

   (二)督导要跟进。对于任何工作来说,"开会"与"不落实"相加等于"零","布置任务"与"不检查"相加依然等于"零"。会后,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派出督导组对专项行动开展督导检查。督导检查既要掌握面上情况,也要掌握深层次情况;既要掌握典型经验,更要掌握存在的问题;既要找准问题存在的原因,更要切实拿出破解难题的举措。

   (三)奖惩要分明。森林公安机关作为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主力军,要始终保持朝气蓬勃、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我们决不允许"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懒作为、慢作为现象的存在。我们将对专项行动中工作拖沓、战绩不佳、工作不实、长期落后的县区,进行通报、约谈。

    同志们,此次专项行动时间紧迫,任务繁重,形势催人。希望大家要以等不得的紧迫感、慢不得的危机感、歇不得的责任感,按照市政府的既定部署,毫不松懈地开展好这项利国利民、造福社会的专项整治行动,以惩治违法犯罪的新成效为我市生态文明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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